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尽快划定我区低速电动车限行区域的建议)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划定我区低速电动车限行区域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充分体现了您对交通安全的关心关注。收到您的提案后,分局党委高度重视,通过实地查看和调研论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落实。
一、深入调研,划定低速电动车限行区域。结合全区实际,通过多次实地调研,经过反复论证,初步将城区峄州路、坛山路、解放路(桃花转盘至峄州路段)划定为限行区域。适当时候,再逐步调整、扩大限行范围。
二、规范执法,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树牢群众观念,严格规范执法,切实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坚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引导民警多一些柔性执法、说理执法和人文关怀,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深化部门协作,打造良好交通秩序。落实网上网下结合的查控机制,坚持视频巡查与路面巡逻相结合,加大重点路段的巡逻检查频次和密度,不断提升执法管控效能。不定时的与交通局、执法局联合执法,严查严纠乱停乱放、非法营运、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批评、教育、处罚,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形成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