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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整治电动三轮车的建议)

来源: ycq_gafj 时间: 2022-10-21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整治电动三轮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充分体现了您对交通安全的关心关注。收到您的提案后,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组织交警大队科学制定了整治方案,多措并举,狠抓落实通过实地查看调研论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落实。  

、推动流动上牌,提升服务品质。为扩大服务范围,加快上牌进度,将上牌服务做到群众“心坎上”,交警大队以“方便快捷”为导向,在主城区范围内开通流动服务网点,推动暖心上牌服务进社区、进企业。上牌网点“遍地开花”,市民群众就近办理,切实打通了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突出全警动员,延长勤务时间。积极启动办公室人员“加岗”机制,将办公桌搬到马路上,把问题解决在街面上,采取“固定岗检查、流动组巡查、错时联合行动”等方式拉网式密集管控,狠抓早晚高峰节点警务,全警动员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大排查、大整治,对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督促其立即办、马上办、就近办,对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批评、教育、处罚,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形成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

加强协作  突出重点深化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会同交通、城管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联合整治行动,切实从乱停乱放、头盔佩戴率低等方面同频共振、群策聚力,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确保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头盔佩戴率显著提升。

四、创新教育形式,提升守法意识。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开展新规的宣传和不戴安全头盔的智慧劝导工作,进一步强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观念,共同营造“驾乘电动自行车遵守交通法规、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浓厚氛围。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

2022920日  



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整治电动三轮车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2-10-21    来源: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整治电动三轮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充分体现了您对交通安全的关心关注。收到您的提案后,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组织交警大队科学制定了整治方案,多措并举,狠抓落实通过实地查看调研论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落实。  

、推动流动上牌,提升服务品质。为扩大服务范围,加快上牌进度,将上牌服务做到群众“心坎上”,交警大队以“方便快捷”为导向,在主城区范围内开通流动服务网点,推动暖心上牌服务进社区、进企业。上牌网点“遍地开花”,市民群众就近办理,切实打通了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突出全警动员,延长勤务时间。积极启动办公室人员“加岗”机制,将办公桌搬到马路上,把问题解决在街面上,采取“固定岗检查、流动组巡查、错时联合行动”等方式拉网式密集管控,狠抓早晚高峰节点警务,全警动员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大排查、大整治,对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督促其立即办、马上办、就近办,对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批评、教育、处罚,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形成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

加强协作  突出重点深化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会同交通、城管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联合整治行动,切实从乱停乱放、头盔佩戴率低等方面同频共振、群策聚力,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确保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头盔佩戴率显著提升。

四、创新教育形式,提升守法意识。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开展新规的宣传和不戴安全头盔的智慧劝导工作,进一步强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观念,共同营造“驾乘电动自行车遵守交通法规、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浓厚氛围。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

20229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