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整治乱占公共停车位的建议)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乱占公共停车位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较严重,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损害了城市的文明交通形象。彻底整治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也是公安交警部门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
您的建议,充分体现了您对交通安全的关心关注。收到您的提案后,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组织交警大队通过实地查看和调研论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落实。
一、加大城区道路执勤警力投入。推行“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勤务机制,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跟着流量走,最大限度的将警力调配到交通繁忙、乱停乱放违法多发的重点路段,形成在时间上弹性、空间上交叉的管控网络,依法严查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二、加大动态巡逻管控力度。落实路段分包责任,将城区各条道路管理责任落实到民警,每天不间断巡逻。对城区违法停车坚持“首违不罚”制度,以教育为主,人性化执法。屡教不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停车拍照取证,实行非现场执法,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让违法者打消侥幸心理,放弃违法停车行为。
三、进行合理的引导。在通行时间上划定高峰时段,通过执勤民警提示、交通标志提示等方式,引导车辆从容易发生拥堵路段绕行的方法,以防患于未然。
四、运用科技手段。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发挥科技的优势,进一步加大了对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遏制车辆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
五、加强宣传教育。着力宣传文明交通的意义以及城区乱停乱放机动车存在的安全隐患,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升广大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