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提高交通管理水平的建议)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提高交通管理水平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充分体现了对交通安全的关心关注,分局党委高度重视,针对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的问题和提升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效果,组织交警大队科学制定了管理和整治方案,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确保安全。交警大队通过实地查看和调研论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落实。
一、加大源头管控,持续摸清底数。深入开展三轮、四轮代步车“三见面一建档”专项行动,加大三轮、四轮老年代步车源头管控力度,交警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导向引领,持续发力,认真摸排,见车、见人、见村居负责人,建立台账,目前建档率69.71%。
二、提高路查力度,形成严管态势。落实网上网下结合的查控机制,坚持视频巡查与路面巡逻相结合,加大重点路段的巡逻检查频次和密度,不断提升执法管控效能,切实做到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形成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
三、深化部门协作,规范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会同区城管局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联合整治行动,切实从乱停乱放、头盔佩戴率低等方面同频共振、群策聚力,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确保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头盔佩戴率显著提升。落实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真正形成管理合力,防止出现监管失控现象。
四、创新教育形式,提升守法意识。根据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交通违法特点,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对轻微交通违法者,将以往采取“口头教育”的方式变为组织交通违法者共同观看宣传教育片的“全新教育”,让交通违法者重回“学堂”。结合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宣贯为抓实,交警大队持续开展新规的宣传和不戴安全头盔的智慧劝导工作。同时,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联合质监和工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通过不同媒介,曝光一些违规代步车的虚假广告,让群众自觉抵制不合格车辆,引导老年人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