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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增强峄城区应急性蔬菜自给能力的建议)

来源: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 2022-10-20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强峄城区应急性蔬菜自给能力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的提议,区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区编办印发的《关于明确区政府部门应急储备保障职责分工的通知》,配合区商务局等部门快速建立一套完整的应急性蔬菜自给供应方案,以备不时之需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19

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增强峄城区应急性蔬菜自给能力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2-10-20    来源: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强峄城区应急性蔬菜自给能力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的提议,区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区编办印发的《关于明确区政府部门应急储备保障职责分工的通知》,配合区商务局等部门快速建立一套完整的应急性蔬菜自给供应方案,以备不时之需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