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建议)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推动民间资本反哺农业农村,我区坚持政策引领、产业融合、人才支撑,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参与打造农业产业集群、完善农业农村供应链以及参与“双十镇”建设等。
(一)坚持政策引领发展。制发《中共峄城区委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峄发[2022]7号)、《中共峄城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峄农委发[2022]4号),明确指出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升规纳统,积极鼓励和支持现有加工企业实施升级改造,深入实施“五强”工程(强镇域、强村居、强企业、强园区、强品牌),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培育。
(二)坚持产业引领发展。扶持引导“双十镇”围绕“6+3”现代产业体系和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入融合发展,鼓励山东美果来食品有限公司加强与广药集团的全方位合作,扶持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园做大做强,积极创建国家农业现代产业园、省级旅游度假区。加快培育“高端医药”“锂电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推进华玥钻业、思玥锂电池等9个省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实施申丰水泥、爱德士二期等7个“工业技改焕新”项目,推动民营企业在参与乡村振兴实施中实现转型升级。
(三)坚持人才引领发展。今年以来,为255人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760万元,培训各类人才1962人,举办“2022年春风行动”线上专场招聘会,累计为60家企业推广招聘信息900余次,达成就业意向320余人。
尽管我们立足自身职责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距委员们及社会各界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突破:
(一)加强宣传,在营造社会氛围上突破。通过电视、广播、融媒体等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引导,积极宣传落实好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争取组建区农业企业名单,建立农业企业库,引导成立农业企业产业联盟,召开联席会议,引导民营企业积极主动投入到乡村振兴大潮中。
(二)重抓兑现,在落实各级政策上求突破。落实好我市《枣庄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枣发〔2020〕6号)文件政策。支持规下农产品加工企业转为规上。从2021年起,规模以下农产品加工企业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除一次性奖励外,继续享受《枣庄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枣发〔2020〕6号)第15条的奖励政策。支持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规模。从2021年起,对于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首次突破20亿元及以上的,按照《枣庄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枣发〔2020〕6号)第14条进行奖励。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优先享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促进中小型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壮大并成为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
(三)把握机遇,在树立齐鲁样板上求突破。整合各类涉农资源、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协调乡村振兴五大专班,合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统筹开展,特别围绕“古运梦河”集中推进区建设,推动项目、政策、人才、资金、资本五大集成,形成可复制、可操作、可推广的示范样板,进而打造社会资本集聚高地,带动民营企业培树参与信心,形成众流归一的发展格局。
峄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