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做好农村水污染治理工作,榴园镇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对辖区村全面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提高农民生活幸福指数。
1、明确组织架构,完善长效运维管理机制。榴园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行维护管理由政府主导、各村巡查维修,单独列支农村治污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费用,监督专业服务机构运维管理。成立了榴园镇农村生活污水提升工作小组,制定印发了《榴园镇农村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的工作实施方案》、《榴园镇农村环境监察工作实施方案》、《榴园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2、坚持分类施策,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辖区村周边自然地理条件、农村住户聚集程度、生活污水产生量等因素,采用集中治理、分散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本地环境消纳能力,科学合理选择收集和治理方式,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3、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自我环境保护意识。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改造为契机,扩大宣传,培养村民良好文明的生活习惯,鼓励参与生活污水改造治理和其他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榴园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