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提升灵活就业人员法律服务的建议)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灵活就业人员法律服务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灵活就业劳动者数量不断增加,有效维护其劳动权益,关系民生福祉和创新创业。实践中,灵活就业劳动者维权常常遇到“劳动关系确认难、劳务报酬追讨难”等问题。近年来,峄城区人社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模式,积极做好人社领域法律工作服务,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强有力的人社支撑。
(一)开展普法宣传,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一是广泛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促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和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管、用、宣”相结合,将普法宣传贯穿于工作的始终,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活动时,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融入到每次执法过程中,有效地提高了劳动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合法用工的行为,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保障。
(二)畅通举报投诉维权渠道,劳动维权更畅通。整合仲裁咨询立案窗口、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窗口,设立统一对外的劳动保障维权服务窗口,仲裁、监察工作人员联合办公,接待来电(来访)咨询、举报投诉和立案申请,开展“一站式”服务;规范接待制度,工作人员依据仲裁、监察政策规定、工作流程和办事要求,耐心解答当事人问题,对申请人诉求进行充分法律释明;健全值班人员工作职责、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建立来电来访咨询接待及案件立案登记信息台账。
(三)创新工作模式,延伸基层法律服务触角。一是积极推进“监察仲裁一体化机制”。按照“依托证据、主动上门、仲裁释法、行政执法”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劳动监察执法与仲裁调解的各自优势,共同面对诉求、共同分析案情、共同解决疑难、共同维护权益,极大提高了劳动维权案件处置效率,进一步提升了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二是扎实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听竹”工程试点。坚持协商为主、调解优先的原则,在各镇街和部分企业新建“峄帮到底”“峄坛解忧”“榴助你”等18家各具特色的“听竹”工程调解组织,为灵活就业群体提供更精准、专业的法律服务,做到“现场听诉求、现场讲政策、现场解矛盾”,最大限度地让争议解决在基层组织、化解在萌芽状态。
结合提案中提到的意见建议,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聚焦灵活就业群体,继续加大人社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和规范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完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听竹”工程试点,打造人民满意的金牌调解组织建设。
最后,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枣庄市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