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共享单车使用管理的建议)
**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共享单车使用、管理的相关建议》收悉,感谢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与浙江青奇科技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由青奇科技有限公司独家运营,科学管理我区共享电单车项目。我局将会根据自己的职责,按照非机动车辆道路交通通行规定对共享电动车停放秩序进行依法管理,同时利用智慧城管数字化平台为载体,对城区人流密集区域实施监控,有效完善非机动车辆规范秩序,不断提升市容环境。
二、不断完善停放点设施建设。将继续与浙江青奇科技有限公司积极沟通,对共享单车停放点做好相应保护措施以应对恶劣天气对车辆的影响,延长共享单车使用寿命,定期、不定期的对单车质量进行核验,保证共享单车的质量和使用人的安全。由于使用单车用户实名制注册并签订服务协议及用车承诺,督促企业实行行业自律,积极采取技术保护措施以保证用户的信息安全。
三、我局切实按照自身工作职责,积极配合住建、规划等部门做好共享单车公共停放设置规划、建设,配合交警部门进一步做好共享单车管理工作。
四、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积极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宣传车等媒体,大力宣传文明交通,倡导绿色出行。建议“信用枣庄”出台个人信用积分“榴花分”的激励政策,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文明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文明诚信意识,提升市民幸福感和满意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并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与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