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新型电动车辆管理与治理的提案)
**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加强新型电动车辆管理与治理的提案》收悉,感谢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3条,其中涉及我单位2条。
城区新型电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乱停乱放问题不仅影响城市秩序,也存在安全隐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严管重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强化宣传、联合执法等有力措施持续开展新型电动车乱停乱放问题整治。
一、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城市管理理念,在人流密集场所张贴通告、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向广大车主和临街商户发放温馨告知书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引导着力提升群众规范停车意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二、加大巡查频次巡,治理整治城区范围内各类违停、占道三轮车、四轮车。凡非法占道、乱停乱放的三轮车、四轮车及其他机动车辆,车主或车辆管理人在场的,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车主或者车辆管理人不在场的,对占压盲道、人行道、人行道违规停放车辆将依相关程序实施拖移和处罚。
三、开展“城管进社区”等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整治三轮车、四轮车的必要性,引导群众树立参与的意识,使广大群众从三轮车、四轮车整治工作的旁观者,变为参与者、维护者,在集中整治工作中积极参与、主动作为。
四、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组织城管、交警、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采取重点点位驻点值守、铁骑巡回巡逻等方式,全方位、无死角进行常态化执法,有效遏制新型电动车乱停乱放现象。
今后,我们将拓展形式、明确责任,将好事做好、实事做实,保障各项城市管理工作高效运行。再次感谢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