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严禁物业公司将人脸识别作为进出小区唯一通行验证方式的建议)
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关于严禁物业公司将人脸识别作为进出小区唯一通行验证方式的建议》收悉,感谢对小区物业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力度
严格督促全区物业服务企业,严禁将人脸识别作为进出小区唯一通行验证方式,应提供门禁卡等配套的替代验证方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对物业公司的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对屡禁不止的进行约谈;同时日常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加强行业监管。
二、开展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价工作
印发《峄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方案》,上半年组织镇街、社区对所有小区进行考核评价,推动实施由“红黑榜”两色管理转变为“红橙黄黑”四色管理,评出红榜3个、橙榜5个、黑榜1个,对物业服务企业“红橙黄黑”榜单进行公示,进一步推动各小区物业企业切实履行物业合同,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促进物业市场有序、规范、健康发展;同时将评价结果与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挂钩,及时对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