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延长二胎及以上产假至一年与陪产假至两周或产假提前返岗的建议)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二胎及以上产假至一年与陪产假至两周或产假提前返岗的建议》提案已收悉。
您在提案中提出建议(问题)3条, 其中涉及区卫健局2条,我们采纳落实2条,落实率100% 。
现具体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峄城区卫健工作的关心。我们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提案中通过生动的事实,实事求是地提出并分析了当前二胎生育与抚养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如何做好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于相关部门协商合作有了启发和帮助。
近年来,市、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 号),完善生育、养育、教育服务体系,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枣庄市委、市政府于2022年12月20日出台了《枣庄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枣发〔2022〕14 号),方案中坚持政府引导,各部门建立牵头和责任政策支持的体系。针对您在提案建议第1,2条中的问题,《实施方案》中对产假及陪护假明确规定,对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不含节假日),每年的育儿假从其子女出生之日起计算周期,可分散使用。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为枣庄,政策内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在《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基础上,增加配偶陪产假5天,3岁以下婴幼儿每年各增加育儿假5天。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二孩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支付不低于1500元,三孩不低于3000元;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二孩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80%,三孩不低于9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 区〈市〉、枣庄高新区))
同时我局扩大积极生育体系建立,加强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进行知识宣传和家庭指导。区卫生健康部门通过开展健康科普,提供科学生育、育儿指导,详细讲解备孕、婴幼儿成长发育、早期发展、膳食营养、疾病预防等知识。针对群众关心的生育问题,加大妇幼保健与婴幼儿健康安全。您在建议中的第3条内容,我局将积极与人力资源局、教体局反映,共同将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好。
下一步峄城区卫健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结合您的建议,充分发挥卫健牵头部门作用,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扎实推进妇幼服务事业健康发展,重点推动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生育政策支持力度。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新人口政策生育宣传并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的积极性。推动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不断降低生育服务成本,更好地实现惠民目标。
二是坚持群众优先,多措并举扩大服务供给。顺应群众需求,抵制天价婚礼,积极会同工会、民政、人力、妇联等部门开展群众服务工作。同时针对社会普遍反映的育儿难题会同教育部门充分利用幼儿园的场地设施、闲置资源和师资力量,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开设托班,招收1-3岁的幼儿。鼓励扶持委托管理式、社区嵌入式等服务模式,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利用现有资源,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积极推进托育专项行动,广泛宣传国家相关支持政策,及时提供申报指导、政策咨询、快捷服务,助力生育服务发展。
三是严格服务管理规范。充分发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作用,宣传婴幼儿养育指导等职能,实现融合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峄城区卫健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峄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