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拓宽西昌南路人行道的提案)
****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拓宽西昌南路人行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建议匡衡小学以南至红绿灯约400米拆除绿化带增设人行道,这属于更改规划,我局没有权限更改规划。道路绿化带既是文明城市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需要,更是提升城市和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体现,道路绿化带具有改善交通环境的重要功能。尤其在城区内作用更加明显:一是增加道路环境的自然景致;二是可作为指路标记,在道路转折处可起到指路标记和警示的作用;三是起到保护环境,减轻汽车噪声与尾气的传播等作用。我区现有道路绿化带均是经详细论证和规划前提下建设的,进行部分拆除会影响整体绿化效果和功能发挥。
二、您建议匡衡小学以南至红绿灯约400米路段划设道路停车位,根据《枣庄市停车管理条例》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道路上的停车泊位由公安交通部门进行划设,我单位将积极协助。经沟通交警队并答复,此路段属于城市主干道,车速较快,出于安全考虑不能在此路段划设道路停车位。
三、我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及时做好道路、人行道及市政设施的养护和维修,保障学生和家长走路和行车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并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与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