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建议)
****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升监管质效。采取重点区域“定点值守”和机动巡查、动态严管相结合的方式,以网格化、路长制为载体,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常态化,变被动查处为主动规范管理,确保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各类违规行为整治到位。
二、加大巡查频次。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对人行道、盲道、路沿石上不规范停车行为进行劝导,登记台账,对多次说服教育无效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进行拖移处罚,确保人行道畅通,不占用盲区。同时积极协调交警、交通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力度对城区道路乱停乱放、占用公共停车位现象进行集中清理。
三、定岗、定时管理。大力开展乱摆摊、乱停车、乱堆放、乱搭建等不文明行为疏导整治和专项执法。引导摊贩自觉到划定的区域内规范经营,还路于民,实现道路的畅通和市场的有序。
四、采取重点区域“定点值守”和机动巡查、动态严管的方式。以网格化、路长制为载体,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常态化,变被动查处为主动规范管理,确保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各类违规行为整治到位。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并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与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