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提升我区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议)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区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城区现有道路路灯照明现状。我区城区现有各类路灯2938杆,5200盏,中国结1498盏,地射灯3019盏,及承水桥等五座桥梁亮化和广场亮化,变压器29座。大部分安装于2004、2005年,由于安装时间过长,灯杆、灯头及电缆等存在老化现象,经仔细保养维护,现基本能够满足出行需求,面对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景观亮化需求,我局近几年也一直在进行设计安装,先后安装了中国结、五色射灯,图案灯等,下一步我们将综合实际情况对城区照明设施进行逐步升级改造。
二、增加照明设施的数量。目前我区城区主次干道(部分新建改建道路未达到正式通车条件,具体路灯安装由区住建局负责)均已安装路灯。根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我区路灯照明符合“快速路和主干道的照度为20至30勒克斯,次干道路面照度为15至20勒克斯,支路路面照度为8至10勒克斯”的照度标准;西昌南路峄城段我单位已于2022年初安装路灯,现在正常亮灯,亮灯时间段如下:冬季(早5:30-6:30晚18:30-23:30;夏季晚18:30-24:30)。与世纪大道交接段属于市中区路段;小区内路灯安装属于小区物业,老旧小区属社区管理,均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
三、建立定期巡查和维护制度。对于路灯等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是我局的主要职能,我局高度重视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现已建成巡查、维修、应急、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和预案,实现了对照明设施的全面检测管理;我们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路灯维修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所有技术人员均办理了电工证、高空作业证等专业证件并按要求进行定期培训;在对外宣传上我们有畅通的沟通渠道,我们的监督管理电话广泛张贴在路灯、公园、广场等处。
四、提高照明设施质量。我局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在国家节能政策的统筹下不断更新使用新型节能高效光源,目前城区5200盏路灯均为节能型光源,其中3079盏为新式节能型LED光源。您所提到的使用太阳能照明设施替代现有照明设施问题,太阳能路灯虽然具有节能省电、环保、维护成本低等优点,但也受到光照时间、电池存储限制、储能效率、电池寿命等多种因素制约,如遇连续阴雨或雾霾等天气,易造成无法使用,且初期安装成本过高,现阶段进行大面积使用,条件尚不够成熟。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节能政策的规定,紧盯太阳能等新技术的发展情况及时推进升级改造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并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与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