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做好我区范围内零散古树名木保护的提案)
XX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做好我区范围内零散古树名木保护的提案》收悉,感谢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支持。经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答复如下:
一、全区古树名木保护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一、二、三级保护古树共312棵,其中一级保护古树17株,其中银杏1株(青檀寺),国槐1株(阴平镇陈楼村),青檀15株(青檀寺);二级保护古树31株,其中青檀21株(青檀寺);三级保护古树264株,其中石榴古树259株(万福园)。312株古树均与各管护责任人签订养护责任书,明确了养护责任、养护要求、奖惩措施等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划定了保护范围。现有石榴和青檀2个古树群,石榴古树群位于枣庄市峄城区万福园,是国内规模最大、树龄最古老、分布最集中的石榴古树群。青檀寺景区内的青檀树群是我国江北地区规模最大最古老的青檀古树群,已入选由全国绿化委员会组织评选的全国最美100个古树群。
二、主要保护措施
(一)实行分级管理,夯实管护责任。
保护古树名木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区高度重视并将古树名木保护情况纳入林长制年度考核,提升各级林长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责任意识。落实区、镇、村、管护责任人四级管护责任体系。签订养护责任书,明确了双方职责,将古树保护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条例》宣传,营造保护氛围。
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开展集中宣传与网络宣传,努力扩大社会各界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了解,增强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使爱树护树成为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人为损害。
(三)开展全面普查,完善资料档案。
我局组织人员,对现存的古树资源进行逐村、逐户、逐株调查摸底,认真记录树高、胸径、冠幅、生长状况等数据,对认定的古树名木进行统一登记,设置标志,修建护栏进行保护,对三级以上古树名木全部编号挂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实现古树名木监测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数字化管理。
(四)采取综合措施,落实管护责任。
一是清除古树周围杂草及生活垃圾,去除香炉等明火隐患,摘除缠绕枝条的祈福条;二是对全区未安装围栏的古树安装铁质围栏,形成保护圈,防止人为随意接触树体;三是对部分古树生境表层土壤缺失,部分古树根系裸露在地表,对其进行覆土处理,防止古树根系遭到人畜伤害;四是签订养护责任书,明确了双方职责,将古树保护真正落实到了个人。
三、关于相关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给予每棵古树名木制定保护方案的建议。
近年来,对已公布的一、二、三级保护古树名录中的古树,调查叶片、枝条和树干等生长状况,确定其生长势级别,根据古树生长势等级,按濒危、衰弱程度,制定年度抢救计划,争取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积极推动古树抢救复壮工作。
(二)关于古树名木巡查的建议。
加强日常巡护,做好监督检查,按照权属明确古树名木的养护责任人,建立健全古树名木长效工作机制,明晰工作责任,采取“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形成古树名木保护常态化保护机制。
(三)关于古树名木保护资金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积极向上争取古树名木保护资金50余万元,主要用于一级古树名木和亟待保护的古树,但对于二级、三级的保护资金相对欠缺,存在保护数量少、保护面窄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多层次、多渠道争取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资金支撑。
特此答复。
峄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