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推动我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xx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注和建议。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我们已认真研读,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我们认同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性。在推动民营企业与金融机构建立转型升级沟通协调机制方面,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同时,我们也会鼓励区金融机构加大对优秀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相关企业的融资成本。在探索新型小微企业融资方式方面,我们将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积极推动股权投资、基金、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方式的实施。此外,我们也将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拓宽融资渠道。
二、关于开展集中 “引才引智” 工作
人才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在帮助企业吸引、留住和用好人才方面,我们将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确保民营企业引进的人才能够享受与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引入人才相同的安置和待遇,本地生源的高校毕业生能够享受同样的扶持和补贴政策,成功引入人才的民营企业能够获得同等奖励。
三、关于构建公平高效务实的营商环境
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契约、公平竞争等基本导向,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在各方面的公平待遇,坚决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关于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
我们将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意识,积极参与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明确政商交往的 “正面清单” 和 “负面清单”,着力破解 “亲” 而不 “清”、“清” 而不 “亲” 等问题。同时,我们也将支持加强工作宣传和舆情引导,为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氛围提供必要的财政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我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峄城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