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化解我区“不动产登记率较低”问题的建议)
XX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化解我区“不动产登记率较低”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对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工作的支持。对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对我区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的小区业主个人产权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率较低的原因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3条,其中涉及我单位1条,涉及协办单位2条,已采纳落实3条,落实率100%。
为加快推动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分户登记工作,确保完成任务目标,我们首先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集中宣传、小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报纸、电台及网站等多渠道加大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提高群众办理产权登记的积极性。其次是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一是与专项整治小区属地镇街、社区签订目标责任状,结合前期的调查问卷,对符合办证条件的业主负责逐户上门动员,做到户户尽知办证的好处和办证需要的程序及材料。二是开发企业通力配合业主办理小证办理,提供必需的登记材料,及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上传资料信息,住建部门负责监督指导。三是自然资源局负责调配人员、合理安排登记窗口,确保小区业主随到随办,认真落实“件不办结我不撤,群众不走我不走”极限工作法,积极为群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确保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的小区业主能够“愿登尽登”,切实把这项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努力让群众早一天拿到产权证,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峄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