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快边远农村小学撤点并校的提案)
尊敬的政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边远农村小学撤点并校的提案》收悉,感谢对教育工作的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乡村中小学是乡村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乡村群众对美好教育的期盼。办好乡村学校,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应有之义。
区教体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区教体局联合区编办、发改、财政等7部门会签印发了《峄城区关于优化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的指导意见》。着眼于推动峄城区乡村教育振兴、回应乡村群众美好教育期待,统筹考虑适龄儿童教育培养、就近入学、乡村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发挥、城乡经济社会未来发展形态等因素,立足长远、科学调整乡村学校布局,既防止出现新的“空心校”,又防止小学和幼儿园“盲目撤并”和初中学校“贸然进城”,避免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办好拟保留的乡村学校,打造高质量乡村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促进乡村少年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意见》坚持群众满意、育人规律、科学适切、一镇一策等原则,充分回应群众对美好教育的向往,尊重群众意愿,确保“学校的撤并取得群众同意”“保留的学校办到群众满意”。充分考虑适龄儿童就学便利度、身心发展特点,坚决防止造成上学难和低龄寄宿带来的心理健康问题。充分认识乡村学校之于乡村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乡村教育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地位,避免激进过度撤并学校,防止单纯以集约财政和师资为目的强制撤并学校或以经营城市为目的强制学校进城。充分考虑各乡镇生源分布及学龄人口变动趋势,结合各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一镇(街道)一策优化学校布局。2024年全区平稳有序撤并了6所小规模农村学校。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