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深入推进规模化经营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深入推进规模化经营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与农民增收、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实行“先交钱后种地”“压一季粮”等风险管控措施,优选有实力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利用“两区管理”“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等模式,农村土地流转集中逐步规范、稳步推进,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促进地块“小田并大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打破过去一家一户的沟垄界限,将原田垄、沟渠等用地及闲散地、边角地“化零为整”,实现了减垄增地、减沟增地、减路增地,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过去农户粗耕、粗种,地块零星分散不便耕作状况得到了改善,达到了“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据测算,土地规模流转后,可新增加耕地利用面积3%-6%,全区可最少增加粮食生产面积1200亩。
(二)加速技术“传统换现代”。发挥土地集中连片优势,引导各经营主体积极响应“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要求,有力推动了农业科技成果的集成应用,提升了科技和装备支撑能力。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采用土地深翻、种肥同播、宽幅精播、播后镇压等技术应用,实现了良种良法配套、良机良艺结合,不仅实现亩节本10-20%左右,而且有效减轻了小麦冻害,保证了苗全苗壮。
(三)实现主体“农户变多元”。支持农民群众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国资、农业龙头企业等参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去年,与村级新达成合作的经营主体共198个,其中有国资背景企业11个、新型经营主体18个、经营大户169个。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效促进了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聚集,优化了资源配置,推动了农业由单一的种植向种、养、加、销全产业链经济发展。
(四)推进农村“旧貌换新颜”。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化解了因历史原因造成的耕地被乱占问题,减少了因耕地边界、浇水灌溉等引起的矛盾,促进了乡风文明。田间形成了“田成块、地平整、路相通、渠相连”的景象,村内外减少了乱堆乱放秸秆、街面晾晒粮食等情况,极大改善了村容村貌。同时,村集体通过获取机动地及溢出土地收益、收取管理费等途径,增加集体收入,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提供了资金保障。
峄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1日
联系电话:7881205 联系人:贺海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