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重视、关爱残疾人家庭的提案)
XX委员:
您提出《关于重视、关爱残疾人家庭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5条,其中涉及我单位3条,已采纳落实3条,落实率100%。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普惠与特惠相结合。一方面,大力发展普惠性残疾人福利。落实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政策,适度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中的残疾等级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成年无业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范围,稳步实现应补尽补、应助尽助、应享尽享。另一方面,深入推进残疾人特惠福利服务。落实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持续提标扩面,推动补贴资金更精准更公平惠及残疾人群体。有效推进“精康融合行动”,通过全域覆盖、全员康复、全人发展、全维支持,高度关注精神障碍患者心理、生理、精神、社交、就业、融合等方面遇到的障碍,以功能康复、家庭赋能、社区友好、就业支持、行业吸纳等助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区、融入社会。
(二)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为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根据枣庄市民政局《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枣民字〔2024〕9号)文件要求,对我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提标,目前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每人189元/月,三、四级每人142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每人170元/月,二级每人142元/月。在残疾人两项补贴业务办理中通过大数据分析手段实施动态管理,新增人员及时纳入补贴范围,因死亡、残疾人证过期等原因及时取消补贴,确保补贴精准度100%。截至目前,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3800余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7300余人,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900余万元。
(三)开展“精康服务”。全面贯彻落实《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残联关于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的通知》要求,聚焦提高服务可及性、实施精准度,聚焦提升服务公平性、对象覆盖率,积极探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峄城模式,引导多方资源投入和社会力量参与,与枣庄关爱精神病医院签订峄城区“精康服务”项目合同。全面摸排我区现有174位精神障碍人员,掌握他们的基本生活情况,了解他们的基本困难需求,畅通精神卫生医疗资源和康复对象间的信息共享和转介服务机制,确保有康复需求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康复服务。
下一步,民政部门将持续关注困难残疾人群体救助帮扶工作,完善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标准,开展常态化走访帮扶,助推我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残疾人和民政事业的发展!
峄城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