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10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建议)
赵新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关于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建议》对当前农村客观实在的分析,提出的问题透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提出的建议很有见地,我们在工作部署和落实中将认真加以采纳。近几年来,我区一直致力于按照上级工作安排部署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当前工作现状: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农村集体资产实行年度清查制度、债务实行年度摸底调查制度,并将清查结果及摸底调查录入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管理系统。加强农村财务审计,规范财务记账,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以镇(街)经管站自查为主,区级根据镇(街)自查情况,不定期抽查。2021年,针对村(居)集体资产资源现状,结合全区打造公共资源共享行动深化版工作要求,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对全区各村(居)的农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的清理登记,建立四本台账,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平台,通过盘活利用闲置土地、综合整治公共空间、稳步推进土地流转,逐步实现产业发展特色化、土地流转规模化、集体增收持续化、资产资源利用最大化,有效巩固公共资产资源共享行动成果,2022年全区又提出打造公共资产资源共享行动特色版,结合今年“三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推动公共资产资源共享升级,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感谢您对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为我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