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11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杜腾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关于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对当前农村客观实在的分析,提出的问题透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提出的建议很有见地,我们在工作部署和落实中将认真加以采纳。近几年来,我区一直致力于按照上级工作安排部署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当前工作现状: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一是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实行一月一记账、一月一公开制度。村(居)级财务每月1-5日收集票据和须公开事项的资料,6-7日民主理财,8-12日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记账,记账后纳入农村“三资”服务平台,13-14日村级财务公开。重大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随时公开,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20天,对少于规定时间的,必须重新公开。财务公开实行季度抽查的管理制度,对村级财务公开工作进行调度、指导和检查,发现和解决财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确保财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二是农村资产实行年度清查制度。清查核资,并将清查结果录入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管理系统。三是加强村级财会队伍建设,稳定村级财会队伍。对农村财务会计人员实行年度培训,增加会计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四是加强农村财务审计,规范财务记账,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以镇(街)经管站自查为主,区级根据镇(街)自查情况,不定期抽查。
2021年,针对村(居)集体资产资源现状,结合全区打造公共资源共享行动深化版工作要求,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对全区各村(居)的农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的清理登记,建立四本台账,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平台。2022年全区又提出打造公共资产资源共享行动特色版,结合今年“三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推动公共资产资源共享升级,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感谢您对农村工作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为我区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