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27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推进社区养老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单金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养老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提案,我们已收悉,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现根据峄城区工作开展情况做如下答复: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完善养老格局,满足养老需求。强化居家养老、社区服务、机构养老“三位一体”的养老模式,做到区级养老服务中心、镇街综合养老服务设施、村(居)农村幸福院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四级养老服务体系有序发展。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强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建设,满足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工作需求。建立峄城区“12349”养老信息平台,健全老年人基本信息电子档案,通过实施“互联网+养老”项目,整合各类养老服务信息资源,推进养老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发展,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基本养老服务。
2、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行动。下发《全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峄城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实施细则》《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整改方案》等文件。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统筹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四同步”机制,即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四同步”,增加了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范了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确保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方便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开展了普查摸底,针对问题短板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有效提升我区居家社区养老水平。
3、开展分散特困供养老年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保障机制,有效提升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今年我区投资47万元,启动政府购买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居家照料护理服务。主要为全区1733名分散特困供养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卫生清洁、康复护理、精神慰藉、节假日探访等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需求,有效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存在的困难与下步工作打算
峄城区由于经济发展、传统观念等因素影响,居家养老服务尚处于起步和摸索阶段。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主要由村(居)委会运营,存在人员配备不齐、服务功能弱、老年人参与度低、为老服务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产权不归政府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大部分是由所在小区物业、社区运营,多数物业公司仅提供老年人活动场地或日常生活服务,缺少专业化的医疗保健和丰富的精神文化服务团队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计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有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精准化、专业化、丰富化。结合社会帮扶满意度调查提升,全面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宣传与解释,争取开发商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开展业务培训,竭力提升民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标准、规范流程,切实将《管理办法》落到实处。对城市社区居委会确实无小区以及所辖居住区为村改居,依托农村幸福院、闲置用房等方式统筹配置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确保每个街道建有1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城市社区至少建有1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有效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养老服务是一项复杂性系统化的社会工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和推进。再次感谢您对养老事业的关心,并恳请您继续关注和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设和发展,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峄城区必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养老事业再上新的台阶!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