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32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二疏城遗址及二疏文化保护意见建议)
韩建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二疏城遗址及二疏文化保护意见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峄城区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对文物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文物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目前,峄城区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市级15处,区级70处。其中,二疏城遗址于1992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一、逐步完善文物责任体系。一是峄城区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和《枣庄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精神,始终坚持“四有”工作规范,(即:有保护标志、有保护范围、有记录档案、有保护机构或专人看护),推动文物保护事业逐步执行“五纳入”,(即: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二是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对全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三是做好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看护员审核、登记和培训工作,要求看护人员定期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例行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及时上报巡查情况。四是严厉打击盗墓等破坏文物行为,区文物部门积极配合公安刑警大队打击破坏文物案件,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二、二疏城遗址及二疏文化保护,必须秉持科学合理利用的原则,必须将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放在首位。保护文化遗产时,要“修旧如旧”,力图保持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保护文化遗产还应根据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利用文化遗产场所,而不能纯粹将文化遗产“空置”出来。比如在文化文物遗址所在村(居),规划建设文化遗产场所,设置相关文化板块、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环节、工业遗产体验活动环节等;还可以将文化遗产做成文化创意产品,使文化遗产通过各种途径保护、传承下去。
三、根据《峄城区2021年1-5月乡村振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的通知,结合峨山镇镇域乡村文化振兴统筹安排布局,为提升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引领群众深切发扬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基层群众享受文化惠民成果,拟投资144万元在峨山镇二疏城遗址南建设二疏文化广场,目前由峨山镇政府已启动二疏城文化建设项目,正在进行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
下步,我区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紧密团结,通力协作,做好二疏城文化项目有关工作,及时推进项目进度,让基层群众尽快享受文化惠民的成果,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升群众对文化生活满意度。
感谢您对峄城区工作的关注及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区的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