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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32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我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与传承利用建议)

来源: 峄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时间: 2022-09-20

庞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与传承利用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峄城区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对文物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文物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目前,峄城区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市级15处,区级70处。

一、逐步完善文物责任体系

一是峄城区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和《枣庄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精神,始终坚持四有工作规范,(即:有保护标志、有保护范围、有记录档案、有保护机构或专人看护),推动文物保护事业逐步执行五纳入,(即: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二是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对全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三是做好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看护员审核、登记和培训工作,要求看护人员定期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例行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及时上报巡查情况;四是严厉打击盗墓等破坏文物行为,区文物部门积极配合公安刑警大队打击破坏文物案件,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二、文物基础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利用5.18博物馆日、6.9文化遗产日、法制宣传日和大型广场活动,制作宣传牌与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走上街头、走进学校和部队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与文物保护等知识内容,在群众中营造保护文物光荣,损坏文物可耻,破坏文物犯罪,人人参与文物保护的氛围;二是把对文物保护有关法规的学习纳入干部培训学习和普法教育。在全区文化系统开展以学习文物保护法规、增强保护文物责任感的教育,并定期召开文物保护工作会议,进行信息交流,以会代训。

三、文物保护工作深入推进

我们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向上申请专项保护经费。从2013年起共对4处文保单位进行修复,共争取上级资金182万余元。其中,2013年积极筹划对峄城区国共谈判旧址进行维修保护设计,向省级争取维修保护资金100万元。于2015年完成施工,国共谈判旧址修缮一新。室内布展了鲁南战役时期图片和实物,供群众参观和学习,较好地发挥爱国教育基地作用;2015年争取市级财政资金52万元,对天主教堂进行修复;2017年争取市级财政资金20万余元,对黄家大院进行修复;2018年对铁楼、方楼与匡衡墓等文保单位进行设计测绘,铁楼和匡衡墓已通过方案评审,待上级资金批复后进行修缮保护;2020年争取区级财政资金10万元,对瓦门楼(新四军指挥部旧址)进行修缮保护。

下一步,我们坚持以《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指导,以大遗址保护、重点文物保护项目为抓手,依法加强对全区文物博物事业的领导和管理,推动全区文物工作水平实现新的提高。

感谢您对峄城区工作的关注及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区的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291


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32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我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与传承利用建议)

发布时间: 2022-09-20    来源:

庞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与传承利用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峄城区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对文物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文物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目前,峄城区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市级15处,区级70处。

一、逐步完善文物责任体系

一是峄城区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和《枣庄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精神,始终坚持四有工作规范,(即:有保护标志、有保护范围、有记录档案、有保护机构或专人看护),推动文物保护事业逐步执行五纳入,(即: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二是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对全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三是做好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看护员审核、登记和培训工作,要求看护人员定期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例行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及时上报巡查情况;四是严厉打击盗墓等破坏文物行为,区文物部门积极配合公安刑警大队打击破坏文物案件,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二、文物基础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利用5.18博物馆日、6.9文化遗产日、法制宣传日和大型广场活动,制作宣传牌与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走上街头、走进学校和部队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与文物保护等知识内容,在群众中营造保护文物光荣,损坏文物可耻,破坏文物犯罪,人人参与文物保护的氛围;二是把对文物保护有关法规的学习纳入干部培训学习和普法教育。在全区文化系统开展以学习文物保护法规、增强保护文物责任感的教育,并定期召开文物保护工作会议,进行信息交流,以会代训。

三、文物保护工作深入推进

我们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向上申请专项保护经费。从2013年起共对4处文保单位进行修复,共争取上级资金182万余元。其中,2013年积极筹划对峄城区国共谈判旧址进行维修保护设计,向省级争取维修保护资金100万元。于2015年完成施工,国共谈判旧址修缮一新。室内布展了鲁南战役时期图片和实物,供群众参观和学习,较好地发挥爱国教育基地作用;2015年争取市级财政资金52万元,对天主教堂进行修复;2017年争取市级财政资金20万余元,对黄家大院进行修复;2018年对铁楼、方楼与匡衡墓等文保单位进行设计测绘,铁楼和匡衡墓已通过方案评审,待上级资金批复后进行修缮保护;2020年争取区级财政资金10万元,对瓦门楼(新四军指挥部旧址)进行修缮保护。

下一步,我们坚持以《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指导,以大遗址保护、重点文物保护项目为抓手,依法加强对全区文物博物事业的领导和管理,推动全区文物工作水平实现新的提高。

感谢您对峄城区工作的关注及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区的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

峄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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