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46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专项治理的提案)
孙筱钺、周文珂、孙柏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专项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消防宣传进小区活动
组织相关部门定期通过发放宣传单页、电子屏滚动、张贴告示等方式向小区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主动走访辖区村(居)委会以及相关部门,宣传说明整治目的,积极争取群众支持。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发布整治公告,在人流密集场所进行张贴,从舆情引导入手,突出政策攻心,充分阐明整治三(四)轮电动车的法律依据以及部门的决心信心。
二、压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管理,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规停放清理行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明确消防管理规范,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对发现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住户要及时提醒、制止、劝告并记录在册,对拒不配合、屡禁不止的,要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报告。
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组织住建、消防、公安部门对小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占用消防通道行为等开展联合执法,依照规定进行处罚。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