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3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做好破损山体修复治理的建议)
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进一步做好破损山体修复治理的建议》收悉,感谢对自然资源生态修复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3条,其中涉及我区3条,已采纳落实3条,落实率100%。
一、做好顶层设计。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所有破损山体修复治理项目全部停工自查自纠,目的是为了杜绝以生态修复名义多出石料。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将组织技术单位,对所有正在进行和未实施的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方案重新修改完善,从而达到以绿化为主的生态修复目的。在综合考量资金、技术、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前提下,区分轻重缓急,坚持分类实施、重点治理、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沿城、沿路、沿风景区分期分批制定“一山一策”,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矿废弃地治理规划、耕地后备资源储备等相关要求,针对每处破损山体的地形特点、资源条件、治理类型制定切实可行的修复治理方案。同时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不断加大私挖滥采的打击力度,用最严格措施切实保护好青山绿水。
二、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破损山体修复治理耗资巨大,仅仅依靠区级财政无法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为了项目有充足的资金保证,除了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及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外,更大力度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山体保护和修复治理新模式。
三、加强后期管护。工程治理下的生态修复项目是人工通过技术手段重塑生态环境的举动,优点是见效快,若无后期精心养护,所栽种的树苗难以存活。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会明确后期养护的主体和时限,并制定管护的技术管理措施。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