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4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及其财务人员对财政专项资金的责任。行政事业单位要树立正确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概念,首先对预算编制方式加以改进和创新,进一步提升预算准确性和合理性,在预算编制期间合理运用零基预算编制方式,结合项目重要性以及项目推进时间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合理排序,做到合理使用财政资金,以免因为项目资金安排不足而阻碍项目推进,以此增强财政资金分配的规范性,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要求明确财务人员自身职责,使财务人员积极主动参与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阶段中,创建财政专项资金支付明细表格,统筹规划以及管理项目内的资金流。我区于2020年4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峄财事务【2020】1号)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责任体系,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作出了明确的要求。
二、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目前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和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对预算项目的申报审核、预算执行的监管、预算绩效评价、直达资金监控等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都作了详细的规定,重点对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严格管理财政专项资金,采取定期检查方式跟踪资金拨付和具体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落实财政专项资金责任制,体现财政资金监管职能,我们也不断完善财政监管体系,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将监督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体现出来,将日常管理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充分体现监督管理的优势。另外也要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效率的关键在于强化绩效评价环节,需要对内部管理工作监督约束体系加以健全,引进第三方监督方式实施监督工作,明确绩效评价指标,对象和内容,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效率,确保资金管理规范。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