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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26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设立鲁南战役纪念设施)

来源: 峄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时间: 2023-10-14

**委员:

您提出《关于设立鲁南战役纪念设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2条,其中涉及我区2条,已采纳落实办结2条,落实率100%。

关于“建议由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积极争取国家、山东省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专项资金,启动鲁南战役纪念设施建设,并在峄城区坛山、马寨等重要战斗发生地设立纪念碑”的提案,峄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先后至档案室、区党史办查阅资料,联系专家访谈,正在对鲁南战役挖掘整理,并积极联系相关部队,查阅檀山战斗模范连资料,并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邀请相关专家开展了座谈。

国家对革命纪念碑和纪念雕塑的设立有严格规定,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6号修订)相关规定:国家对烈士纪念设施实行分级保护;新建、迁建、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应当从严控制,未经批准不得建设。对于反映同一历史人物、同一历史事件,已建烈士纪念设施的,原则上不得重复建设;涉及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已故领导同志、已故著名党史人物、已故著名党外人士、已故近代名人的烈士纪念设施的新建、迁建、改扩建,应当按规定逐级上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实施。不涉及以上内容的,应当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定其保护级别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新建、迁建、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名称、建设理由、建设内容、展陈内容、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性质、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内容,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新建烈士纪念设施的,应当同时提交申报保护级别文件;申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级别,应提供以下材料:(一)烈士纪念设施基本情况;(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情况;(三)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批准相关材料;(四)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平面图;(五)土地使用权属(不动产权属)和保护范围证明;(六)主要纪念设施的现状照片;(七)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下步,峄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设立相关烈士纪念设施选址及建设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做好在坛山、马寨等重要战斗发生地设立纪念碑的资料收集论证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及时进行逐级申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争取相关专项资金建设。二是将深入挖掘整理鲁南战役的红色故事,并做好宣传宣讲。将红色基因代代传承。三是不断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

关于提案中“同时多方争取国家和省级建设资金支持,纳入国家红色旅游总体规化和重点建设项目,尽快启动纪念馆的规化、选址与筹建工作”的建议,峄城区文旅局也进行了调查了解,峄城区现存鲁南战役遗存较少,下一步,他们将全面、深入的挖掘峄城区鲁南战役相关资源,丰富史料和遗存数量,充实鲁南战役纪念馆办展资料,积极与上级文物部门沟通,配合相关区(市)规划建设相关纪念设施。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文物普查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区的各类文物及遗存再进行一次详细的摸底调查,摸清底数,有针对性的制定保护方案,对于未纳入管理的文物及遗存,及时纳入管理。

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深入挖掘丰富的革命历史文化资源,积极申报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统筹全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以峄城区文体中心4号馆为依托,挖掘整理有关资料和实物,在展馆及展室内陈列展出鲁南战役的资料、实物、照片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是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积极探索和构建以红色道路、红色文化、红色精神为主线的集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精神为一体的红色资源体系,弘扬“红色精神”,传播本土“革命精神”,讲述我区自己的红色故事。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及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区工作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3927日   


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26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设立鲁南战役纪念设施)

发布时间: 2023-10-14    来源: 峄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委员:

您提出《关于设立鲁南战役纪念设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2条,其中涉及我区2条,已采纳落实办结2条,落实率100%。

关于“建议由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积极争取国家、山东省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专项资金,启动鲁南战役纪念设施建设,并在峄城区坛山、马寨等重要战斗发生地设立纪念碑”的提案,峄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先后至档案室、区党史办查阅资料,联系专家访谈,正在对鲁南战役挖掘整理,并积极联系相关部队,查阅檀山战斗模范连资料,并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邀请相关专家开展了座谈。

国家对革命纪念碑和纪念雕塑的设立有严格规定,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6号修订)相关规定:国家对烈士纪念设施实行分级保护;新建、迁建、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应当从严控制,未经批准不得建设。对于反映同一历史人物、同一历史事件,已建烈士纪念设施的,原则上不得重复建设;涉及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已故领导同志、已故著名党史人物、已故著名党外人士、已故近代名人的烈士纪念设施的新建、迁建、改扩建,应当按规定逐级上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实施。不涉及以上内容的,应当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定其保护级别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新建、迁建、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名称、建设理由、建设内容、展陈内容、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性质、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内容,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新建烈士纪念设施的,应当同时提交申报保护级别文件;申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级别,应提供以下材料:(一)烈士纪念设施基本情况;(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情况;(三)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批准相关材料;(四)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平面图;(五)土地使用权属(不动产权属)和保护范围证明;(六)主要纪念设施的现状照片;(七)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下步,峄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设立相关烈士纪念设施选址及建设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做好在坛山、马寨等重要战斗发生地设立纪念碑的资料收集论证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及时进行逐级申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争取相关专项资金建设。二是将深入挖掘整理鲁南战役的红色故事,并做好宣传宣讲。将红色基因代代传承。三是不断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

关于提案中“同时多方争取国家和省级建设资金支持,纳入国家红色旅游总体规化和重点建设项目,尽快启动纪念馆的规化、选址与筹建工作”的建议,峄城区文旅局也进行了调查了解,峄城区现存鲁南战役遗存较少,下一步,他们将全面、深入的挖掘峄城区鲁南战役相关资源,丰富史料和遗存数量,充实鲁南战役纪念馆办展资料,积极与上级文物部门沟通,配合相关区(市)规划建设相关纪念设施。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文物普查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区的各类文物及遗存再进行一次详细的摸底调查,摸清底数,有针对性的制定保护方案,对于未纳入管理的文物及遗存,及时纳入管理。

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深入挖掘丰富的革命历史文化资源,积极申报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统筹全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以峄城区文体中心4号馆为依托,挖掘整理有关资料和实物,在展馆及展室内陈列展出鲁南战役的资料、实物、照片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是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积极探索和构建以红色道路、红色文化、红色精神为主线的集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精神为一体的红色资源体系,弘扬“红色精神”,传播本土“革命精神”,讲述我区自己的红色故事。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及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区工作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39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