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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071号提案的答复(从战略高度推动家长学校建设的建议的提案)

来源: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时间: 2024-05-28


***委员:

您提出的《从战略高度推动家长学校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关心。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问题4条,其中涉及我单位4条,已采纳落实4条,落实率100%。

长期以来,我区教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论述,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落实落地,深入践行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机制,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全面打造我区家校合作、协同育人的新局面。我区印发《关于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通过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日常工作,提供全面、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家长获取家庭教育学习路径,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掌握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畅通家校沟通渠道,促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结合,构建学校、社会、家庭、网络四位一体的育人网络,形成教育合力,实现协同育人,全面提升我区家长家庭教育的整体水平,助力全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

1.建立组织机构。指导各镇(街)学区、区直各学校、民办学校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中心主任、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中层干部等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吸纳教育专家、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家长代表、村居(社区)干部和“五老”同志作为团队成员。建立中心主任牵头抓、副主任靠上抓、中层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2.建设教育阵地。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因地制宜建设1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要有充足的活动场地作为家长学校活动场所和家庭教育咨询室,建设家庭教育中心办公室(挂牌),配置电脑、档案柜等基本办公用品。各学校要进一步建设温馨、整洁、实用的家长接待室,让小窗口发挥大作用。整合和利用各种教学资源,与学校现有教育教学设施充分融合,包括教材、教具、教学软件等,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用于家庭教育工作。

3.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各类有关家庭教育的规章制度,做到人员分工具体、职责明确,制定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奖惩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逐步完善“家长学校”的职责和功能,确保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4.建强培训队伍。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家长教育指导中心”,做好学年度培训计划,设计培训内容,充分发掘学校、家庭及社会资源,采用集中培训、分散培训、网络培训等形式,分级部、分批次对家长进行培训,按照每学期不少于2次的集中培训学习,争取年内完成全员轮训。促进家长掌握新时代家庭教育和基本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建设优良家风。

5.丰富课程设置。开设针对家长的亲子沟通、学习方法、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课程,帮助他们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中心还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网络平台、移动应用等,为家长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定期举办家庭教育讲座、亲子活动、读书论坛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互动与交流,提高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中心要与辖区学校合作,共同推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为青少年儿童的全面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6.建立激励机制。为了保障中心工作的有效性,要对家长反馈的改进意见和建议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师资团队调整和优化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秀的中心、教师、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确保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始终保持高水平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7.加强部门联动。成立了由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综合执法、消防等部门组成的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队。加大宣传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和“随手拍”二维码。三是依据摸底台账,迅速开展整治行动。对于证照齐全培训机构按要求完成“营转非”工作,与银行签订《校外培训机构学费托管协议》,对培训机构预收费实现监管,严格执行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规范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实现了平台全流程监管。对“有照无证”的超范围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停止办学,在规定的范围内经营。对“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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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071号提案的答复(从战略高度推动家长学校建设的建议的提案)

发布时间: 2024-05-28    来源:


***委员:

您提出的《从战略高度推动家长学校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关心。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问题4条,其中涉及我单位4条,已采纳落实4条,落实率100%。

长期以来,我区教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论述,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落实落地,深入践行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机制,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全面打造我区家校合作、协同育人的新局面。我区印发《关于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通过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日常工作,提供全面、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家长获取家庭教育学习路径,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掌握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畅通家校沟通渠道,促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结合,构建学校、社会、家庭、网络四位一体的育人网络,形成教育合力,实现协同育人,全面提升我区家长家庭教育的整体水平,助力全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

1.建立组织机构。指导各镇(街)学区、区直各学校、民办学校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中心主任、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中层干部等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吸纳教育专家、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家长代表、村居(社区)干部和“五老”同志作为团队成员。建立中心主任牵头抓、副主任靠上抓、中层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2.建设教育阵地。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因地制宜建设1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要有充足的活动场地作为家长学校活动场所和家庭教育咨询室,建设家庭教育中心办公室(挂牌),配置电脑、档案柜等基本办公用品。各学校要进一步建设温馨、整洁、实用的家长接待室,让小窗口发挥大作用。整合和利用各种教学资源,与学校现有教育教学设施充分融合,包括教材、教具、教学软件等,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用于家庭教育工作。

3.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各类有关家庭教育的规章制度,做到人员分工具体、职责明确,制定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奖惩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逐步完善“家长学校”的职责和功能,确保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4.建强培训队伍。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家长教育指导中心”,做好学年度培训计划,设计培训内容,充分发掘学校、家庭及社会资源,采用集中培训、分散培训、网络培训等形式,分级部、分批次对家长进行培训,按照每学期不少于2次的集中培训学习,争取年内完成全员轮训。促进家长掌握新时代家庭教育和基本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建设优良家风。

5.丰富课程设置。开设针对家长的亲子沟通、学习方法、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课程,帮助他们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中心还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网络平台、移动应用等,为家长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定期举办家庭教育讲座、亲子活动、读书论坛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互动与交流,提高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中心要与辖区学校合作,共同推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为青少年儿童的全面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6.建立激励机制。为了保障中心工作的有效性,要对家长反馈的改进意见和建议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师资团队调整和优化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秀的中心、教师、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确保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始终保持高水平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7.加强部门联动。成立了由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综合执法、消防等部门组成的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队。加大宣传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和“随手拍”二维码。三是依据摸底台账,迅速开展整治行动。对于证照齐全培训机构按要求完成“营转非”工作,与银行签订《校外培训机构学费托管协议》,对培训机构预收费实现监管,严格执行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规范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实现了平台全流程监管。对“有照无证”的超范围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停止办学,在规定的范围内经营。对“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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