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文物保护单位——黄家大院
来源: 峄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
2022-01-27
黄家大院始建于明中期,为孔善人所建,占地120亩,后历经百余年转于刘氏,后至清中晚期,转卖给黄家。近现代以来,不同性质的单位落脚于此:1948年,在此设野战军后方医院;1951年,改为峄县劳改队住所;1954年后相继设立县级党校、福利院;1960年,设立枣庄市第一农业中学;1966年,在文化大革命“破四旧”的运动中,黄家大院及其外围建筑群被拆除,翻建了民房。黄家大院旧址仅存一座后堂楼。
黄家大院2013年被峄城区政府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该场所目前暂不具备对外开放条件。
地址:吴林街道办事处天柱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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