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5〕18号文件做好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峄城区文旅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一)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枣庄文化独有特色,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二)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在一定群体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四)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五)关注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到所在辖区文旅办,在文旅办的指导下填写电子版非遗申报书第一部分项目基本信息,第二部分建议保护单位(有法人的自己填写,无法人的建议保护单位由文旅办填写),填完以后,纸质版的一式三份(封面盖章),送到峄城区文旅局317办公室。电子版的发到峄城区文化馆邮箱:ycqwhg@126.com。
(二)区文旅局根据申报保护单位的推荐,组织专家对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经峄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后进行公示。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包括基本信息、历史渊源、传承人、传承群体、项目保护计划、计划预算、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等(具体格式见附件1)。
(二)辅助资料:包括代表性图片(必交)、视频、录音,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以上材料,需在注明的地方加盖公章。
四、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请于2023年12月22日前,以镇街为单位,报送到峄城区文旅局三楼317办公室。
联系电话: 0632-5382186
电 子 邮 箱:ycqwhg@126.com
联系人:周 涛 赵 赛
附件:
1.峄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2.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