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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2022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须知”

来源: 峄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时间: 2022-07-15

一、集中办理贷款时间

720日至9月12日(工作日期间)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  

温馨提醒:前往助学贷款受理现场的学生及家长应严格遵守峄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要求,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现场扫“场所码”,接受体温测量,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二、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峄城区市民中心A区(枣台路与坛山路交界处西);咨询电话:9559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132589685080632-7782851(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资助中心)0632-7501708(市民中心贷款办理点)

三、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其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条件

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三)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峄城区;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条件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户籍在峄城区;

(四)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款)的借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贷款用途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货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十、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计划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峄城区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十一、还贷流程及还贷方式

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还款方式还款:

●在《借款合同》上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助学贷款专用账户内充值还款。

●手机登录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

●使用支付宝代理结算的同学,可以在支付宝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在线还款”功能还款,或电脑登录网页版支付宝,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使用招商银行代理结算的同学(2022年开始),可以在招商银行官方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主动还款功能还款。

●前往就近县区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使用银联助学贷款专用POS机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助学贷款线下还款服务)。

(1)正常还款

1、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当期还款额。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或注册手机号,如果忘记密码可拨打95593重置或自行找回密码。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足额还款。


        (2)提前还款

1、可以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还款。

2、申请提前还款的(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1至10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

●1至9月、12月每月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

●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

3、提前还款时如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提前还款无效不会影响征信记录。

(3)逾期还款

1、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2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除11月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

2、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贷款办理流程

(一) 首次贷款学生

1. 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自助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徐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登录名及密码一定要牢记,账号一经注册将在系统中永久保存,后期还款、通知等都在系统中查询,注册信息中本人身份信息、微信号、QQ号码、邮箱、家庭电话等都在系统中查询。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并打印《申请表》一份,用黑色笔签字确任。已经通过贷款预申请的无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 携带申请材料:

(1)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与共同借款人指定地点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并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6. 借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10月10日高校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合同自动作废。

7. 借款学生可以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关注贷款申请状态,了解贷款申请审批进度情况。

8.如申请贷款成功,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两次,请同学们尽可能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使用。对于近一年内登录不超过两次的同学,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的贷款申请。

(二) 续贷--现场办理

1. 在前往峄城区助学贷款受理点办理续贷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用黑色笔签字确认即可,不需要审查和盖章。

2. 续贷携带申请材料: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

3.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持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以及《申请表》原件前往区资助中心办理。

4.对过往已经生效的《借款合同》变更共同借款人的,需要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前往区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5. 借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10月10日高校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合同自动作废。

6. 学生可以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关注贷款申请状态,了解贷款申请审批进度情况。

7.请同学们尽可能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使用。对于近一年内登录不超过两次的同学,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的贷款申请。

()续贷--远程办理

远程续贷:学生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续贷远程受理的合同经峄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通过后,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借款人信息、合同信息以及六位数字的合同回执验证码,同时,学生可以在收到短信后登录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合同(自己保存)及受理证明(虚线以上部分交到高校,以下部分自己保存)。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不会立即收到回执验证短信,需要等待峄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查确认,如超过5个工作目,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受理证明信息,可以向峄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0632-7782851。(目前首贷学生不能进行远程续贷)

2022年度阶段性政策

(1)关于免除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发银行将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

计息周期

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按年计收利息,计息周期为上年12月21日至当年的12月20日,12月20日为还款日。考虑到合同约定及操作的便利性,此次免息、本金延期偿还及征信调整均按上述计息周期计算(即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以下简称“2022年计息周期”)。

免息范围

对2022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对2021年12月21日前的逾期贷款,免除2022年计息周期内应收的罚息,不计复利。2022年年内完成提前还款的借款学生,不收取计息周期内产生的利息;已收取的利息予以退回。2022年5月27日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

(2)关于申请延期偿还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

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借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偿还的本金仍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正常计收利息,并于延期偿还日一并偿还(按照《通知》要求予以免息的部分除外)并非不产生任何利息。请您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申请本金延期偿还。

延期范围

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您2022年应偿还的助学贷款本金。具体金额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看。

延期方式

相关功能上线后,您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按照提示流程,进行本金延期申请相关操作。

延期偿还期

延期后的偿还日为2023年的同月同日(即原偿还日推迟一年后的同月同日)。

其他情况说明

已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借款学生,不得撤销延期申请,但在延期内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政策发布前,已经偿还的本金,不可再申请延期偿还。

未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借款学生,仍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款。

(3)关于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时间安排

借款学生可于2022年7月16日起申请延迟偿还本人名下的助学贷款本金,申请结束时间依据《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日期有所区别。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成功后,系统会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电子回执》,同时,开发银行会为您调整新的还款计划,具体还款计划请参阅回执。请您按照新的还款计划约定还款。


温馨小贴士

1.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sls.cdb.com.cn)或者在百度等搜索引擎中收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访问时网页提示“安全证书”错误,请点击“继续浏览此网址”即可(IE浏览器版本不同提示会稍有区别)。如果系统提示该学生已经存在无法注册如何处理?答:同一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可以使用学生身份证号直接登录系统。

请贷款学生务必牢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用户名与登录密码,如遗忘系统用户名或登录密码,请尝试通过系统系统的身份证信息登录功能和找回密码功能,通过回答问题重设密码,对通过多种方式仍无法自助找回密码的,可以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免费客服电话95593重置密码。

2. 导出《申请表》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新增贷款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并进行贷款申请。信息完整无误后,提交贷款申请,然后再选择本次贷款申请,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按钮,系统显示下载信息页面,可以打开或保存贷款申请表。

贷款申请所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必须通过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申请信息然后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绝不能用别人的申请表电子稿经修改后直接打印,建议借款学生本人亲自上网操作,尽量不要让他人代为操作。

3.请同学们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信息,以便办理续贷和还款(特别是手机号码如果更换,一定要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更新,以便及时接收到提示信息)。

4.就学信息变更

专升本、升研继续攻读的学生可以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其中助学贷款总的贷款年限不能改变。就学信息变更,需要学生出具录取通知书或者高校学制变更证明,到区资助中心办理,签订就学信息变更单。变更完就学信息后,在系统中进行还款计划变更,再签订还款计划变更单,还款计划变更需要经过分行的客户经理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继续上学期间仍不用付贷款利息。

5.家长及学生提高警惕,预防诈骗,注意个人信息保密,不要与陌生人转账,以免上当受骗如果您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招商银行客服95555或拨打峄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632-7782851


峄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7月4日        


峄城区2022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须知”

发布时间: 2022-07-15    来源:

一、集中办理贷款时间

720日至9月12日(工作日期间)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  

温馨提醒:前往助学贷款受理现场的学生及家长应严格遵守峄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要求,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现场扫“场所码”,接受体温测量,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二、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峄城区市民中心A区(枣台路与坛山路交界处西);咨询电话:9559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132589685080632-7782851(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资助中心)0632-7501708(市民中心贷款办理点)

三、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其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条件

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三)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峄城区;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条件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户籍在峄城区;

(四)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款)的借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贷款用途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货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十、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计划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峄城区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十一、还贷流程及还贷方式

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还款方式还款:

●在《借款合同》上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助学贷款专用账户内充值还款。

●手机登录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

●使用支付宝代理结算的同学,可以在支付宝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在线还款”功能还款,或电脑登录网页版支付宝,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使用招商银行代理结算的同学(2022年开始),可以在招商银行官方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主动还款功能还款。

●前往就近县区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使用银联助学贷款专用POS机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助学贷款线下还款服务)。

(1)正常还款

1、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当期还款额。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或注册手机号,如果忘记密码可拨打95593重置或自行找回密码。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足额还款。


        (2)提前还款

1、可以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还款。

2、申请提前还款的(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1至10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

●1至9月、12月每月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

●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

3、提前还款时如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提前还款无效不会影响征信记录。

(3)逾期还款

1、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2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除11月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

2、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贷款办理流程

(一) 首次贷款学生

1. 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自助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徐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登录名及密码一定要牢记,账号一经注册将在系统中永久保存,后期还款、通知等都在系统中查询,注册信息中本人身份信息、微信号、QQ号码、邮箱、家庭电话等都在系统中查询。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并打印《申请表》一份,用黑色笔签字确任。已经通过贷款预申请的无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 携带申请材料:

(1)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与共同借款人指定地点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并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6. 借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10月10日高校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合同自动作废。

7. 借款学生可以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关注贷款申请状态,了解贷款申请审批进度情况。

8.如申请贷款成功,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两次,请同学们尽可能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使用。对于近一年内登录不超过两次的同学,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的贷款申请。

(二) 续贷--现场办理

1. 在前往峄城区助学贷款受理点办理续贷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用黑色笔签字确认即可,不需要审查和盖章。

2. 续贷携带申请材料: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

3.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持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以及《申请表》原件前往区资助中心办理。

4.对过往已经生效的《借款合同》变更共同借款人的,需要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前往区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5. 借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10月10日高校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合同自动作废。

6. 学生可以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关注贷款申请状态,了解贷款申请审批进度情况。

7.请同学们尽可能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使用。对于近一年内登录不超过两次的同学,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的贷款申请。

()续贷--远程办理

远程续贷:学生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续贷远程受理的合同经峄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通过后,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借款人信息、合同信息以及六位数字的合同回执验证码,同时,学生可以在收到短信后登录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合同(自己保存)及受理证明(虚线以上部分交到高校,以下部分自己保存)。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不会立即收到回执验证短信,需要等待峄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查确认,如超过5个工作目,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受理证明信息,可以向峄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0632-7782851。(目前首贷学生不能进行远程续贷)

2022年度阶段性政策

(1)关于免除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发银行将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

计息周期

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按年计收利息,计息周期为上年12月21日至当年的12月20日,12月20日为还款日。考虑到合同约定及操作的便利性,此次免息、本金延期偿还及征信调整均按上述计息周期计算(即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以下简称“2022年计息周期”)。

免息范围

对2022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对2021年12月21日前的逾期贷款,免除2022年计息周期内应收的罚息,不计复利。2022年年内完成提前还款的借款学生,不收取计息周期内产生的利息;已收取的利息予以退回。2022年5月27日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

(2)关于申请延期偿还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

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借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偿还的本金仍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正常计收利息,并于延期偿还日一并偿还(按照《通知》要求予以免息的部分除外)并非不产生任何利息。请您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申请本金延期偿还。

延期范围

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您2022年应偿还的助学贷款本金。具体金额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看。

延期方式

相关功能上线后,您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按照提示流程,进行本金延期申请相关操作。

延期偿还期

延期后的偿还日为2023年的同月同日(即原偿还日推迟一年后的同月同日)。

其他情况说明

已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借款学生,不得撤销延期申请,但在延期内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政策发布前,已经偿还的本金,不可再申请延期偿还。

未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借款学生,仍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款。

(3)关于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时间安排

借款学生可于2022年7月16日起申请延迟偿还本人名下的助学贷款本金,申请结束时间依据《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日期有所区别。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成功后,系统会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电子回执》,同时,开发银行会为您调整新的还款计划,具体还款计划请参阅回执。请您按照新的还款计划约定还款。


温馨小贴士

1.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sls.cdb.com.cn)或者在百度等搜索引擎中收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访问时网页提示“安全证书”错误,请点击“继续浏览此网址”即可(IE浏览器版本不同提示会稍有区别)。如果系统提示该学生已经存在无法注册如何处理?答:同一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可以使用学生身份证号直接登录系统。

请贷款学生务必牢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用户名与登录密码,如遗忘系统用户名或登录密码,请尝试通过系统系统的身份证信息登录功能和找回密码功能,通过回答问题重设密码,对通过多种方式仍无法自助找回密码的,可以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免费客服电话95593重置密码。

2. 导出《申请表》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新增贷款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并进行贷款申请。信息完整无误后,提交贷款申请,然后再选择本次贷款申请,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按钮,系统显示下载信息页面,可以打开或保存贷款申请表。

贷款申请所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必须通过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申请信息然后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绝不能用别人的申请表电子稿经修改后直接打印,建议借款学生本人亲自上网操作,尽量不要让他人代为操作。

3.请同学们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信息,以便办理续贷和还款(特别是手机号码如果更换,一定要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更新,以便及时接收到提示信息)。

4.就学信息变更

专升本、升研继续攻读的学生可以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其中助学贷款总的贷款年限不能改变。就学信息变更,需要学生出具录取通知书或者高校学制变更证明,到区资助中心办理,签订就学信息变更单。变更完就学信息后,在系统中进行还款计划变更,再签订还款计划变更单,还款计划变更需要经过分行的客户经理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继续上学期间仍不用付贷款利息。

5.家长及学生提高警惕,预防诈骗,注意个人信息保密,不要与陌生人转账,以免上当受骗如果您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招商银行客服95555或拨打峄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632-7782851


峄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