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幼儿园“共建、共享、共成长” 联盟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实施强幼重普行动计划,促进我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需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与《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依托,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教育质量为目的,围绕区、镇(街)、村三级联盟,共建、共享、共成长三共发展,解决入园难、入园贵、优质园少三难问题的“三个三”重点工作,组建多层次幼儿园联盟,不断缩小各园园际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水平。
二、发展目标
树立以生活和游戏为基本活动的教育观、儿童观,打造多层次高素养幼儿教师队伍,实现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一体化共享,教师专业发展一体化提升的两个“一体化”联盟资源全覆盖,解决部分幼儿园保教质量不高、园际间发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
三、联盟模式
按照全区覆盖、点面结合、整体推动、共同发展原则,以区实验园、区直园、镇(街)中心园为主导,采取“主导园+联盟园”结对方式,覆盖带动新建园、薄弱园、具有普惠性质的各民办园,在联研共同体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继续组建区、镇(街)、村三级联盟阵地,交叉开展活动,促进质量提升。主要有以下两类联盟模式:
(一)分级引领
采取一对多形式,分级网格搭建盟联活动。区实验园带动镇(街)中心园、镇街中心园带动附设园(含民办园),坚持问题导向,每学期不少2次联盟活动。
(二)协作发展
全区注册园按区域就近原则组建三个学前教育发展协作区:东片(实验二园、底阁、峨山)、中片(坛山、吴林、榴园)、西片(苏堂、阴平、古邵),排名第一的为核心单位,牵头开展工作。各协作区所辖区直园、镇街中心园,要本着相互交流、协同发展原则,积极认领、用心谋划活动方案,每园每学年至少召集一次联盟活动。
幼儿园“共建、共享、共成长”联盟采取动态管理,每3年为一个周期,依据联盟考核情况确定延后或调整。(本届联盟时间从2021年3月至2023年12月)
四、联盟任务
(一)合作共进,提高管理水平。以联盟园各自发展需求为基础,主导园帮助联盟园建立园所精细化管理方案细则,每学年至少深入2-3所联盟园开展指导交流,挖掘联盟园办园特色,帮助其提档升级,提升联盟园办园品质。
(二)联动共促,提高保教质量。主导园要带领联盟园深入贯彻《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结合游戏实验园建设,帮助联盟园充分挖掘自身优势,完善幼儿园生活和游戏环境,积极探究游戏课程资源体系,预防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逐步促进保教质量内涵提升。指导联盟园进行各类评估确类、课题研究及教学评比活动,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共同提高。
(三)共研共享,提高师资水平。主导园要为联盟园定期开展园本教研培训,为联盟园教师提供观摩、学习机会。选派优秀骨干教师、中层干部深入联盟园跟岗指导,开展园所管理、培训讲座、观摩课等多元联盟。联盟园定期组织本园教师到主导园跟岗学习,参加各类教研培训活动。
(四)突出特色,提高共育水平。主导园要为联盟园提供家园共育方面的讲座、信息,采用双互动形式,每学期走进联盟双方园开展亲子活动、家长会、节庆活动等家园共育活动,帮助联盟园转变家长育儿观念,提高家长科学育儿的能力。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21年3月)
1.成立幼儿园“共建、共享、共成长”联盟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2.制定联盟活动实施方案,起草联盟章程。
3.组织召开全区幼儿园联盟建设启动会,签订联盟发展活动协议。
第二阶段:实施发展期(2021年4月—2023年6月)
1.组建包含行政、教育、幼儿园各层面的联盟骨干研究团队。
2.实地调研联盟园具体情况,开展联盟研讨活动,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和发展目标。
3.定期实地跟进指导,对联盟活动中的困惑和问题,梳理提升。
4.展示交流联盟成果。
5.定期检查考核。
6.总结反思查找不足,不断形成规范、合理、适宜的联盟体系,形成具有我区本土鲜明特色的学前教育质量品牌。
7.建立联盟活动档案资源库
第三阶段:成果展示期(2023年7月—2023年12月)
1.联盟案例交流展示活动。
2.经验推广阶段。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幼儿园“共建、共享、共成长”联盟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保障联盟活动顺利开展。组建联盟指导团队,负责本区域幼儿园联盟建设和日常工作开展。
(二)精准制定方案。要对联盟园从行政管理、保教质量、师资队伍、卫生保健、家园合作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明确优势、薄弱环节及需要提升发展的方向,建立幼儿园联盟工程“共建、共享、共成长”行动长效机制,制定联盟章程、实施方案、联盟制度、具体计划等,形成联盟意见书,本着自主、互选的原则签订联盟协议。
(三)强化日常督导。逐级建立考核考评机制,定期举行联盟经验交流分享会,把幼儿园联盟建设及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督导考核,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将作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申报、复验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的参考依据。对联盟园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工作开展情况考核重点一是完成规定次数,二是要有成果,包含以下项目:主导园带领联盟园,联盟园参与教学评比活动获奖;形成经验发表或获奖;被定为区市交流现场;联盟园成功提档升级。
(四)实现整体提升。被联盟园所,经主导园联盟管理后,可向主导园提出联盟挂牌申请,主导园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围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及《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精神,对该联盟园办园资质进行评估,经区(区)教体局批准,进行联盟园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