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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普通中小学校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方案

来源: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时间: 2024-03-07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 号)、《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 号)、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基〔2022〕7号)、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 年)》(教体艺〔2023〕1 号)等工作部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普通中小学校全面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89 号)、《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枣庄市普通中小学校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教字〔2024〕2 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教育初心,落实“三全育人”工作措施,牢记育人使命,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深化基础教育育人方式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每名学生都能够得到关注。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倾听学生心声,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指导,让每名学生都能得到关心、关爱,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形成人格健全、行为自律、学习自主、心理自强的良好品质。

(二)确保每名教师都负有育人责任。教师担任育人导师,参与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对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心理、人生成长等进行指导,落实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

(三)确保每所学校都建立全员育人机制。普通中小学校建立“关注每一名学生”“学生人人有导师、教师人人是导师”的工作机制,推进情感培养与知识传授有机结合,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与家校关系。

三、实施范围

2024年春季学期起,全普通中小学校全面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一体推进。各镇(街)学区、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的重要意义,全区各中小学、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吸收我区已有的工作经验做法,全区共同推进,实现学校全覆盖、教师全覆盖、学生全覆盖,形成一体化推进模式。区职业中专、幼儿园也要参照实施。

(二)实现双向奔赴。教师层面,学校干部、级部主任、班主任、党员教师要有选择性的对特殊群体学生主动帮包,主动承担困境儿童、学困生、有心理健康倾向学生及单亲、离异、隔代抚养等家庭学生的指导工作。学生层面,要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权和选择权,积极鼓励学生选择自己喜欢的教师作为自己的导师,可跨学科、跨班级建立导育关系。

(三)打造三全模式。全员育人,学校教职工全员参与一岗双责,人人都是导师,人人都是学生的“成长引路人”。全程育人,贯穿学生成长过程始终,从早晨到晚上,从周一到周末,从入校至毕业,依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成长发展需求,坚持统筹规划,分层实施,有效衔接,整体推进,通过入学教育、在校教育和毕业教育三个阶段紧密衔接,形成全过程育人模式。全方位育人,践行五育并举教育理念,落实全环境立德树人措施,把实现全方位育人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环境适应、生涯规划、同学相处、社团成长、心理减压、矛盾化解、遵规守纪、家校共育等多个方面引导学生,培育学生,历练学生,真正实现对学生的全方位培养。

(四)汇聚四方力量。汇集“家、校、社、网络”四方力量形成协同育人合力,借助家委会、家长会、家长接待室,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途径,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及时沟通学生的表现,推进家校融合。广泛争取社会力量,调动社会资源开展育人工作,积极联合司法、妇联、共青团、文旅等部门,开展相关领域的育人活动。最大程度发挥网络育人功能,及时推送优秀的网络教育资源,指导学生文明上网、安全上网。

(五)实施五导策略。导师通过课堂观察、谈心谈话、共同参与文体活动等方式,深入掌握学生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五导”,即思想引导、生活指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人生向导,帮助学生正确处理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挫折、烦恼和困难。

(六)强化六项保障。一要健全工作机制。组建党组织负责人和校长任组长、分管德育和教学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和年级组长为成员的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统筹推进工作。二要搭建师生成长平台。充分利用“黉学汇”智慧大脑、省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及时跟进学生在成长过程中的点滴进步,记录导师在导育过程中的工作推进情况。三要完善考核激励制度。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全员育人导师制考核评价办法,量化得分纳入师德考核、实绩考核和年度考核之中,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于不担任导师或履职不到位的,明确约束管理办法。四要建立资源配套措施。按照“一生一档”的原则,建立导育工作档案,编印导师工作手册,真实、客观、公平、公正地记录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服务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于教育评价改革。为导师指导学生发展匹配必要经费,强化导师培训,增加教育政策、育人方略、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培训内容,提高教师担任导师的专业能力。五要加强正向宣传引导。及时发现优秀导师典型和学生事迹典型,及时通过学校宣传媒介进行表扬鼓励,紧密结合学校信用体系,充分发挥“信用积分”对“导师制”的推动作用。六要加强育人场域建设。加强学校公共空间建设,加大心理咨询室、劳动实践基地、团队活动室、信用银行(超市、广场)等场馆的使用频次,优化育人环境,为导师开展工作创设良好条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学区、各学校、全体教师,要充分认识全员育人导师制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借鉴网格化全员育人模式、全环境立德树人等经验做法,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提升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战略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学区、各学校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各学区、学校要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区教体局备案,在春季开学全面实施。将全面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纳入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全局进行考虑,作为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重点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区教体局将把实施方案及考核评价办法制定等落实情况作为年内重点工作纳入对各学校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定期调度与通报,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评先树优和校长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学区、各学校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区教体局将常态化征集典型经验,加大对优秀案例、特色活动的宣传推广,定期选树表扬工作突出的学校和导师。


峄城区普通中小学校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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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 号)、《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 号)、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基〔2022〕7号)、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 年)》(教体艺〔2023〕1 号)等工作部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普通中小学校全面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89 号)、《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枣庄市普通中小学校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教字〔2024〕2 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教育初心,落实“三全育人”工作措施,牢记育人使命,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深化基础教育育人方式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每名学生都能够得到关注。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倾听学生心声,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指导,让每名学生都能得到关心、关爱,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形成人格健全、行为自律、学习自主、心理自强的良好品质。

(二)确保每名教师都负有育人责任。教师担任育人导师,参与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对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心理、人生成长等进行指导,落实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

(三)确保每所学校都建立全员育人机制。普通中小学校建立“关注每一名学生”“学生人人有导师、教师人人是导师”的工作机制,推进情感培养与知识传授有机结合,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与家校关系。

三、实施范围

2024年春季学期起,全普通中小学校全面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一体推进。各镇(街)学区、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的重要意义,全区各中小学、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吸收我区已有的工作经验做法,全区共同推进,实现学校全覆盖、教师全覆盖、学生全覆盖,形成一体化推进模式。区职业中专、幼儿园也要参照实施。

(二)实现双向奔赴。教师层面,学校干部、级部主任、班主任、党员教师要有选择性的对特殊群体学生主动帮包,主动承担困境儿童、学困生、有心理健康倾向学生及单亲、离异、隔代抚养等家庭学生的指导工作。学生层面,要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权和选择权,积极鼓励学生选择自己喜欢的教师作为自己的导师,可跨学科、跨班级建立导育关系。

(三)打造三全模式。全员育人,学校教职工全员参与一岗双责,人人都是导师,人人都是学生的“成长引路人”。全程育人,贯穿学生成长过程始终,从早晨到晚上,从周一到周末,从入校至毕业,依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成长发展需求,坚持统筹规划,分层实施,有效衔接,整体推进,通过入学教育、在校教育和毕业教育三个阶段紧密衔接,形成全过程育人模式。全方位育人,践行五育并举教育理念,落实全环境立德树人措施,把实现全方位育人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环境适应、生涯规划、同学相处、社团成长、心理减压、矛盾化解、遵规守纪、家校共育等多个方面引导学生,培育学生,历练学生,真正实现对学生的全方位培养。

(四)汇聚四方力量。汇集“家、校、社、网络”四方力量形成协同育人合力,借助家委会、家长会、家长接待室,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途径,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及时沟通学生的表现,推进家校融合。广泛争取社会力量,调动社会资源开展育人工作,积极联合司法、妇联、共青团、文旅等部门,开展相关领域的育人活动。最大程度发挥网络育人功能,及时推送优秀的网络教育资源,指导学生文明上网、安全上网。

(五)实施五导策略。导师通过课堂观察、谈心谈话、共同参与文体活动等方式,深入掌握学生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五导”,即思想引导、生活指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人生向导,帮助学生正确处理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挫折、烦恼和困难。

(六)强化六项保障。一要健全工作机制。组建党组织负责人和校长任组长、分管德育和教学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和年级组长为成员的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统筹推进工作。二要搭建师生成长平台。充分利用“黉学汇”智慧大脑、省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及时跟进学生在成长过程中的点滴进步,记录导师在导育过程中的工作推进情况。三要完善考核激励制度。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全员育人导师制考核评价办法,量化得分纳入师德考核、实绩考核和年度考核之中,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于不担任导师或履职不到位的,明确约束管理办法。四要建立资源配套措施。按照“一生一档”的原则,建立导育工作档案,编印导师工作手册,真实、客观、公平、公正地记录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服务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于教育评价改革。为导师指导学生发展匹配必要经费,强化导师培训,增加教育政策、育人方略、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培训内容,提高教师担任导师的专业能力。五要加强正向宣传引导。及时发现优秀导师典型和学生事迹典型,及时通过学校宣传媒介进行表扬鼓励,紧密结合学校信用体系,充分发挥“信用积分”对“导师制”的推动作用。六要加强育人场域建设。加强学校公共空间建设,加大心理咨询室、劳动实践基地、团队活动室、信用银行(超市、广场)等场馆的使用频次,优化育人环境,为导师开展工作创设良好条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学区、各学校、全体教师,要充分认识全员育人导师制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借鉴网格化全员育人模式、全环境立德树人等经验做法,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提升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战略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学区、各学校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各学区、学校要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区教体局备案,在春季开学全面实施。将全面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纳入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全局进行考虑,作为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重点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区教体局将把实施方案及考核评价办法制定等落实情况作为年内重点工作纳入对各学校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定期调度与通报,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评先树优和校长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学区、各学校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区教体局将常态化征集典型经验,加大对优秀案例、特色活动的宣传推广,定期选树表扬工作突出的学校和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