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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峄城区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规定

来源: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2020-04-16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当与前次失业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020年峄城区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规定

发布时间: 2020-04-16    来源: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当与前次失业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