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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峄城区失业保险金申领服务指南

来源: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2021-09-15

一、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金申领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失业保险条例》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4.《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

6.《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鲁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7.《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

8.《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20】40号文件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78号)

9.《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41号)

10.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枣人社字【2020】63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峄城区市民中心二楼A区A006号窗口

四、办理条件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五、所需材料

六、基本流程

全程网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5个工作日办结

九、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市民中心二楼A区A006号窗口

电话咨询:0632-7752001

网上申办地址: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或搜索“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手机下载枣庄人社,注册申领人员信息,申领电子社保卡,进入页面后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

2021年峄城区失业保险金申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21-09-15    来源:

一、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金申领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失业保险条例》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4.《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

6.《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鲁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7.《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

8.《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20】40号文件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78号)

9.《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41号)

10.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枣人社字【2020】63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峄城区市民中心二楼A区A006号窗口

四、办理条件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五、所需材料

六、基本流程

全程网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5个工作日办结

九、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市民中心二楼A区A006号窗口

电话咨询:0632-7752001

网上申办地址: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或搜索“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手机下载枣庄人社,注册申领人员信息,申领电子社保卡,进入页面后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