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来源: 峄城区医疗保障局
时间:
2022-12-20
主项 | 主项编码 | 序号 | 子项 | 子项 编码 | 办理材料 | 办理 时限 |
办理环节 | 办理方式 | 备注 | 设定依据 |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00203600100Y |
1 | 单位参保登记 | 002036001001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通过市场监管部门“一网通办”系统注册或注销,或实现与社保部门信息共享的,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注册或注销信息,无需提交申报材料。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参保登记含新参保、暂停参保、注销登记、单位拆分、合并、分立等相关内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3.《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三条、第四条 |
2 | 职工参保登记 | 002036001002 | 1.在职职工: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2.灵活就业人员:①有效身份证件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1.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④在职转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下同) 3.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下同) | |||
3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 002036001003 | 1.有效身份证件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1.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②外国人参加居民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3.《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 知》(人社部发〔2012〕53号) | ||
4 |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002036001004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第五十七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 | ||
5 |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002036001005 | 户口页或者销户证明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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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002036001006 | 户口页或者销户证明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 00203600200Y | 7 |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 002036002001 |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六条 | |
8 |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 002036002002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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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 002036002003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1.参保人因死亡等原因代办支取的可协调金融机构办理,办理时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其他原因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通知令第35号)第十四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七条 3.《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五条、第六条 | ||
三、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10 | 出具《参保凭证》 | 002036003001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1.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受理 2.有条件的区市可采用网络、APP等办理电子《参保凭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二条 | |
00203600300Y | 11 |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 002036003002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承诺跨省转移接续15个工作日,省内转移接续9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可主过山东枣庄政务服务网,进入市级网上政务大厅部门分厅→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申请办理 | ||
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 12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 11370400MB286311783372036011005 | 无 | 即时办结 | 申请—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1.省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以通过掌办方式使用微信小程序枣庄医保办理备案,或到所属医保服务大厅,现场即时办结 2.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通过掌办方式使用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自助办理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系统即时办结,或到所属医保服务大厅,现场即时办结 3.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免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4.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通过掌办方式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自助办理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系统即时办结,或到所属医保服务大厅,现场即时办结 |
1.《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有关问题的通席》(鲁医保发〔2021〕46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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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 11370400MB286311783372036011002 | 无 | 即时办结 | 申请—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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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 002036005000 | 17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 002036005000 | 申请病种的相关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原则上凡可提供一级及以上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近3个月的病历、检查、化验结果的,不再重复诊断、检查、化验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关于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2〕8号) | |
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 00203600600Y | 18 | 门诊费用报销 | 002036006001 | 1.医院收费有效票据 2.费用清单 |
不超过9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2.《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国医保电〔2018〕14号) | |
19 | 住院费用报销 | 002036006002 | 1.医院收费有效票据 2.费用清单 3.出院记录(诊断证明) 4.属于意外伤害情形的,须提供病历复印件、第三方赔付材料(或个人书面承诺书) |
不超过9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
七、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 00203600700Y | 20 | 产前检查费支付 | 002036007001 | 1.医院收费票据、诊断材料 2.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无“两证”(生育服务手册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职工提供个人承诺书1份 |
不超过3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 2.《山东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9〕27 号)。 |
21 | 生育医疗费支付 | 002036007002 | 1.医院收费票据;住院、门诊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材料),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对涉及住院并发症等难以界定情形,可提供住院病历 2.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无“两证”(生育服务手册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职工提供个人承诺书1份 3.参保男职工无工作配偶生育提供无工作个人承诺书1份 |
不超过3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 |||
22 |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 002036007003 | 1.医院收费票据;住院、门诊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材料),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个人承诺书 |
不超过3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 |||
23 | 生育津贴支付 | 002036007004 | 1.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无“两证”(生育服务手册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职工提供个人承诺书1份 |
不超过3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 |||
八、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 00203600800Y | 24 |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 002036008001 | 1.救助对象身份证明 2.个人缴纳基本医保参保费用有效凭证 |
不超过9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1.与其他费用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2.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与相关部门联网实时推送救助对象身份信息 3.符合救助条件但未经认定的应提供《个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委托授权书》由相关部门认定后进行报销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
25 |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 002036008002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 3.《医疗救助申请表》 |
不超过9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现场办理 |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13〕217号) | |||
九、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00203600900Y | 26 |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11370400MB286311787372036012000 | 1.《枣庄市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3.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4.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5.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6.市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采取“随时受理、集中评审”的方式,每次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审核评估-协商谈判-结果公示-协议签订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 | |
27 |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002036009002 | 1.《枣庄市医疗保险协议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复印件 4.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与医保政策相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6.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7.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
采取“随时受理、集中评审”的方式,每次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审核评估-协商谈判-结果公示-协议签订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一条 | |||
十、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 00203601000Y | 28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 002036010001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申报表》 | 7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现场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一条 | |
十一、参保地就医持卡联网结算 | 002036011000 | 29 | 参保地就医持卡联网结算 | 002036011000 | 无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办结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6号)第二十九条 | |
说明:事项编码按照C0109.1-2018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 第1部分:编码要求》进行编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