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政府网站欢迎您! 简体繁体无障碍 网站地图

您当前位置:首页>详细资料

2023年峄城区单位医保参保登记办理指南

来源: 峄城区医疗保障局 时间: 2023-04-14


(一)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二)依据及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三)办理条件: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四)申请材料:20216月之前在行政审批局开户的单位,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文件1份。

(五)中介机构和特殊环节无中介机构和特殊环节

(六)办理流程:1.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3.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七)办理方式:峄城区市民中心或山东政务服务网办理

(八)受理窗口:峄城区坛山东路东首市民中心医保窗口

(九)受理窗口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7:00

(十)办件类型:即办件

(十一)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期限:即时办结

(十三)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四)受理部门联系电话:0632-7710662

(十五)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山东政务服务网枣庄市·峄城区http://zzyczwfw.sd.gov.cn/yc/public/index

(十六)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632-7756807



2023年峄城区单位医保参保登记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 2023-04-14    来源:


(一)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二)依据及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三)办理条件: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四)申请材料:20216月之前在行政审批局开户的单位,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文件1份。

(五)中介机构和特殊环节无中介机构和特殊环节

(六)办理流程:1.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3.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七)办理方式:峄城区市民中心或山东政务服务网办理

(八)受理窗口:峄城区坛山东路东首市民中心医保窗口

(九)受理窗口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7:00

(十)办件类型:即办件

(十一)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期限:即时办结

(十三)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四)受理部门联系电话:0632-7710662

(十五)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山东政务服务网枣庄市·峄城区http://zzyczwfw.sd.gov.cn/yc/public/index

(十六)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632-7756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