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 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55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5元。
二、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4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
儿童(社会) 福利机构内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