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2200元/月;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1800元/月;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水平执行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每人1250元/月,补差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