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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峄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1年3月16日调整)

来源: 峄城区民政局 时间: 2021-04-02

    根据《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79 号), 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53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28元。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2021年峄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1年3月16日调整)

发布时间: 2021-04-02    来源:

    根据《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79 号), 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53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28元。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