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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峄城区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办指南和保障标准

来源: 峄城区民政局 时间: 2021-03-21

 

政策依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17〕10号)、《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峄政发〔2017〕16号)

申报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办理程序:个人申请、申请人经济财产状况信息核对、镇(街道)审核审批、公示、银行打卡发放。

申报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2、签字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3、授权经办机构核查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委托书。

保障标准: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为817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130元/人/月。同时根据特困供养对象个人自理能力评估级别按照每人每年1860元、3100元、6200元标准进行发放。







2021年峄城区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办指南和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 2021-03-21    来源:

 

政策依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17〕10号)、《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峄政发〔2017〕16号)

申报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办理程序:个人申请、申请人经济财产状况信息核对、镇(街道)审核审批、公示、银行打卡发放。

申报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2、签字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3、授权经办机构核查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委托书。

保障标准: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为817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130元/人/月。同时根据特困供养对象个人自理能力评估级别按照每人每年1860元、3100元、6200元标准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