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峄城区特困人员救助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枣庄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二、申请条件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的情况:
(一)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应当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一)特困人员;
(二)60周岁及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三)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四)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三、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镇街受理-审核-公示-审批-区民政局备案-发放资金
四、申请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说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五、保障标准
基本生活费,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为每人950元/月。护理费,自理人员2275元/年,半自理人员3790元/年,完全不能自理人员7575元/年,特困人员不享受低保金、残疾人两项补贴。
六、办理途径
镇街民政救助窗口、“爱山东”APP
七、咨询电话
镇 街 |
电 话 |
底阁镇 |
0632-8015779 |
峨山镇 |
0632-7557190 |
吴林街道 |
0632-8050992 |
坛山街道 |
0632-7757082 |
榴园镇 |
0632-7558787 |
阴平镇 |
0632-5056781 |
古邵镇 |
0632-7081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