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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峄城区医疗救助标准

来源: 峄城区医疗保障局 时间: 2021-01-02


重点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

(一)参保费用资助。

对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财政或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补贴。

(二)基本医疗救助。

1、门诊医疗救助: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门诊用药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按照70%的比例给予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4000元。

2、住院医疗救助: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自付合规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的比例给予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3、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在定点医疗机构一个年度内累计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 当年累计救助金额达到住院医疗救助封顶线的,超出封顶线对应的医疗费用部分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按照70%的比例给予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0元。

    

特殊困难人员医疗救助。

(一)支出型贫困家庭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 超过20000元的部分,按照30%的比例给予救助, 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20000元。

(二)特殊疾病患者: 实行专项救助,具体救助标准按照省医疗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农村低收入人口及其它救助对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的标准救助。




2021年峄城区医疗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 2021-01-02    来源:


重点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

(一)参保费用资助。

对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财政或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补贴。

(二)基本医疗救助。

1、门诊医疗救助: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门诊用药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按照70%的比例给予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4000元。

2、住院医疗救助: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自付合规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的比例给予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3、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在定点医疗机构一个年度内累计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 当年累计救助金额达到住院医疗救助封顶线的,超出封顶线对应的医疗费用部分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按照70%的比例给予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0元。

    

特殊困难人员医疗救助。

(一)支出型贫困家庭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 超过20000元的部分,按照30%的比例给予救助, 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20000元。

(二)特殊疾病患者: 实行专项救助,具体救助标准按照省医疗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农村低收入人口及其它救助对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的标准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