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 |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
办理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3. 《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鲁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4. 《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办理条件 |
在山东省区划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当地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 |
办理材料 |
1.用人单位吸纳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表 2.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3.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
办理流程 |
系统操作程序: 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查询单位→岗位社保补贴申报→初审→复审→审核→资金审核→资金拨付。 业务办理流程: 1.业务申请:申请单位到峄城区市民中心二楼A区A08号窗口提交材料;2.业务受理:业务人员接收并审核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通过原因;审核通过的推送财务发放。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峄城区市民中心二楼A区A08号窗口 网上办理:山东政务服务网·峄城http://zzyczwfw.sd.gov.cn/yc/public/index |
办理股室 |
股室名称:峄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失业服务股 负责人:周广丽 咨询电话:0632-7507795、7507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