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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来源: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2024-03-06

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

事项名称

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

办理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2.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

3.《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161

4.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

6.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

办理条件

在峄城区行政区划内常住的下列人员: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7.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其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无就业经历人员,到常住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

办理流程

系统操作程序:

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业务受理查询个人失业登记录入人员信息。

业务办理流程:

1.业务申请:申请人到峄城区市民中心二楼AA08窗口提交材料;

2.业务受理:业务人员接受并审核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通过原因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峄城区市民中心二楼AA08号窗口

网上办理:山东政务服务网·峄城http://zzyczwfw.sd.gov.cn/yc/public/index

办理股室

股室名称:峄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失业服务股

人:杨远征

咨询电话:0632-75077907507728

19.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24-03-06    来源:

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

事项名称

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

办理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2.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

3.《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161

4.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

6.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

办理条件

在峄城区行政区划内常住的下列人员: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7.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其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无就业经历人员,到常住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

办理流程

系统操作程序:

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业务受理查询个人失业登记录入人员信息。

业务办理流程:

1.业务申请:申请人到峄城区市民中心二楼AA08窗口提交材料;

2.业务受理:业务人员接受并审核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通过原因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峄城区市民中心二楼AA08号窗口

网上办理:山东政务服务网·峄城http://zzyczwfw.sd.gov.cn/yc/public/index

办理股室

股室名称:峄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失业服务股

人:杨远征

咨询电话:0632-75077907507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