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
事项名称 |
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 |
办理依据 |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2.《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 3.《关于完善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的通知》。 |
办理条件 |
在峄城区行政区划内常住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已实现就业的劳动者。 |
办理材料 |
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 |
办理流程 |
系统操作程序: 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业务受理→查询个人→就业登记→录入人员信息。 业务办理流程: 1.业务申请:申请人到峄城区市民中心二楼A区A08窗口提交材料; 2.业务受理:业务人员接受并审核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通过原因。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峄城区市民中心二楼A区A08号窗口 网上办理:山东政务服务网·峄城http://zzyczwfw.sd.gov.cn/yc/public/index |
办理股室 |
股室名称:峄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失业服务导股 负责人:杨远征 咨询电话:0632-7507790、7507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