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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指南

来源: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2024-03-06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事项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办理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在山东行政区划内常住的一下登记失业人员:1.4050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9.社区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办理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

3.针对申请困难人员的类别,提供《枣庄市就业援助办法》中列明的相应材料。

办理流程

系统操作程序:

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查询个人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业务办理流程:

1.业务申请:申请人到峄城区市民中心二楼AA08号窗口提交材料;

2.业务受理:业务人员接收并审核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通过原因。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峄城区市民中心二楼AA08号窗口

网上办理:山东政务服务网·峄城http://zzyczwfw.sd.gov.cn/yc/public/index

办理股室

股室名称:峄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股

人:李景元

咨询电话:0632-7507728

2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24-03-06    来源: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事项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办理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在山东行政区划内常住的一下登记失业人员:1.4050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9.社区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办理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

3.针对申请困难人员的类别,提供《枣庄市就业援助办法》中列明的相应材料。

办理流程

系统操作程序:

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查询个人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业务办理流程:

1.业务申请:申请人到峄城区市民中心二楼AA08号窗口提交材料;

2.业务受理:业务人员接收并审核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通过原因。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峄城区市民中心二楼AA08号窗口

网上办理:山东政务服务网·峄城http://zzyczwfw.sd.gov.cn/yc/public/index

办理股室

股室名称:峄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股

人:李景元

咨询电话:0632-7507728